評選2016年 “湖北省20部網絡文學精品工程”的通知
作者:長江中文網 時間:2016-08-04 11:38:44
省內各新聞出版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關于文藝、新聞輿論和網絡信息化等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繁榮我省網絡文學作品的創作出版,提升我省優秀網絡文學作品的傳播力和影響力,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16年“湖北省20部網絡文學精品工程”評選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省內新聞出版單位在網絡公共空間登載、傳播的小說、散文、詩歌、民間文學、報告文學、文學評論、戲劇劇本、寓言童話、漫畫等網絡文學作品、專欄和項目。
(二)申報作品應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本。
(三)申報作品應版權歸屬清晰,不涉及模仿抄襲及侵權盜版行為。
二、申報標準
(一)思想精深。抒發深厚的家國情懷,弘揚悠久的傳統文化,舉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園,充分表達對光明的歌頌、對理想的抒發、對道德的引導,啟迪思想、溫潤心靈、陶冶人生,引導人們增強道德榮譽感,明辨是非,積極向善,向往和追求愛國家、愛民族、愛社會,講道德、守法制、重和諧的生活。
(二)藝術精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反映人民心聲,滿足人民群眾更高的精神文化追求。掃除頹廢萎靡,充分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藝術之美,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弘揚原創精神,語言生動,風格鮮明,體現強大的藝術表現力和創造力。創意新穎,設計制作精良,具有濃厚的文化品味和上乘的制作水準。
(三)影響廣泛。依托互聯網數字技術,積極創新傳播手段,提升傳播的精準性、實時性和互動性,以豐富、生動、立體、多樣的表現形式,形成強大的網絡文學作品傳播力和影響力,牢牢把握網絡文藝宣傳話語權,達到網絡文藝宣傳創新、引領、示范的效果。
三、獎勵辦法
按照評選一批、獎勵一批、儲備一批的實施原則,評選出20部網絡文學精品,以及若干部入圍作品,予以重點扶持。
(一)入選作品優先進入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改革發展項目庫。
(二)入選作品在申報國家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改革發展項目庫、“原動力”中國原創動漫出版扶持計劃、數字全民閱讀優秀項目等涵蓋網絡文學作品的國家級獎項和扶持時,給予優先推薦。
(三)入選作品在申報湖北數字出版專項資金等涉及網絡文學作品的省級獎項和扶持時,予以優先考慮。
(四)在我省全民閱讀活動中宣傳、推廣入選和入圍作品,在刊博會、文博會、圖博會等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組織和參加的有關展會、展覽及宣傳活動中對入選和入圍作品進行重點宣傳。
(五)入圍作品作為工程儲備項目,優先納入后續年度工程評選。
四、申報材料
(一)《2016年“湖北省20部網絡文學精品工程”申報表》。要求紙質文件一式10份(蓋章),并提供電子版。
(二)申報作品的完整內容的電子文檔刻盤。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獲批開展新聞出版業務的許可文件或證件復印件各一份。
(四)申報作品責任編輯身份證復印件、出版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
(五)申報單位與作者簽署的著作權證明材料一份。
(六)申報作品相關獲獎材料一份
五、申報程序
(一)每個單位申報作品不超過20部,要求申報材料齊全,材料和作品的電子版能夠正常讀取。
(二)申報材料請于2016年9月30日前統一報送到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數字出版處。(地址:武漢市武昌區黃鸝路39號;郵編430077;聯系電話傳真:027-68892481;聯系人:肖璐;郵箱:kjszcyc@163.com)。
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6年7月12日